留学中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:一份服务边界清单
留学中介在合同里能做的,是政策与院校信息咨询、文书与申请指导、代办入学与签证申请等手续、面试与面签指导等约定服务;不能做的,是虚假或夸大宣传、提供或协助虚假材料、泄露你的个人信息、超出备案范围经营,以及替你决定留学方案。签约前把合同示范文本里的服务范围和退费条款看明白,是保护自己最直接的一步。
一、合同写明的"能做什么":服务范围
能做什么,不是中介口头说一句"全包"就行,而是要落到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—2016—1002)第一条的勾选项里。这份文本由教育部、工商总局制定,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,原GF-2004-1002同时废止。中介服务范围由委托人在以下项目中选定:
- 提供国家留学政策、前往国教育概况、院校院系专业及收费等信息,并为确定留学方案提供咨询与建议;
- 介绍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与申请程序,指导准备入学申请材料,提供申请文书的准备、修改服务;
- 指导或代理向确定的院校提出留学申请,并提交、补充相关资料;
- 根据委托,代为与院校联系协调,代办入学、签证申请等手续;
- 提供院校组织的面试指导以及使(领)馆面签指导;
- 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服务项目。
边界就在这里:每一项都要在合同里勾选或书面约定。没写进合同的服务,中介没有义务做,你事后也没法据此维权。所以看一份中介"能做什么",先翻合同第一条,而不是听宣传话术。
二、哪些事必须你自己拍板、自己办
留学方案的决定权在你手里。合同第二条明确,委托人有权参考中介的信息后,自行决定申请国家、院校中英文名称、留学层次、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,并签署合同附件《院校及专业确认表》。中介可以建议,但不能替你定方案——这是一条硬的边界。
其余依法由你承担的事项包括:
- 有权自行缴纳院校申请注册费、材料寄送费、签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;
- 向中介提供真实、有效的全部文件材料,并保证信息真实、有效;
- 配合完成申请准备,遇到前往国政策、签证、入学标准变化及时补充材料;
- 按院校要求如期缴纳学费;
- 按期办理护照及签证;
- 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。
这里有个容易被忽略的风险点:如果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申请失败或被拒签,而中介没有过错,后果由你自行承担,中介不承担违约责任。换句话说,材料真实性这条线,永远划在你这一侧。
三、中介对你负有的法定义务
合同第三条给中介设了硬约束,这些是他们"必须做"的:
- 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供服务;
- 向你提供的留学信息应真实、准确;遇到前往国政策、签证、入学标准变化,应及时通知你补充材料;
- 及时完成约定事项并通报工作进展;
- 对约定的留学申请,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取得录取通知书;
- 对你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,负有妥善保管与保密义务。
注意"约定日期前"这几个字——合同模板里这个日期是留白,由双方填写。签约时务必把中介承诺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点写进合同,否则这条义务就没有可执行的时间锚点。保密义务也同样重要:你的个人信息和资料,中介必须妥善保管,不得外泄。
四、钱怎么收、怎么退
费用结构(合同第四条)由双方协商确定:中介服务费金额、超出《院校及专业确认表》范围每增一所学校的加收费用、付款期限与方式,都是合同里留白、签约时填写的内容。因此具体收多少,要看你签的那一份合同,不能凭空报一个数,也不必拿别人的合同来比对。
退费规则(合同第五条)有几个关键边界,值得逐条看清:
- 你收到任一约定院校的录取通知书(含有条件或无条件录取)即视为"留学申请成功";
- 非因双方违约,中介未能在约定日期前协助你拿到任一约定院校录取,或拿到的录取与确认表载明的类型、院校、专业不一致,你可要求退款,中介可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的一部分,用来抵扣已提供服务的必要费用支出,余款退还;
- 申请成功但因你原因被拒签,中介不退费;因非你原因被拒签,按拒签原因协商退还签证服务费用相应部分;
- 你单方解约的,按合同实际履行阶段退费:未提供任何材料、已提供材料尚未提交、已提交尚未成功、已成功尚未办签证,各阶段扣除比例不同(具体比例在合同留白处填写);
- 出现退费情形,你书面通知中介,中介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;
- 退费范围仅限于中介已收的中介服务费,不包含代你向第三方代缴的费用。
另外两条程序性边界也值得记住:签约前中介应向你出示营业执照;示范文本建议中介将签约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五年。
五、2026年新规:学习类中介也要备案
不少人还停留在"2017年取消留学中介资质审批"的印象里。确实,国发〔2017〕7号取消了"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"这一行政审批,取消后由教育、工商等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但这不等于中介不受准入约束——2026年施行的《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841号,2026年7月22日公布,2026年9月15日施行)把"学习"明确纳入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管理,国家对接受委托从事出境入境政策咨询、证件代办、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。
结合该规定和配套发布的《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》(2026年第6号,2026年9月15日施行),要点是:
- 从事该服务的机构,应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;规定施行前已从事的,应在施行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;
- 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凭证;
- 机构应具备依法设立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故意犯罪记录、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和相应资金场所、直接服务人员无相关故意犯罪记录、有健全管理制度等条件;从事出境中介的,还应已与境外有关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签署合作意向书;
- 境外企业、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。
这意味着,从2026年9月15日起,正规开展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完成上述备案。你签约前,可以关注对方是否具备相应备案。
六、中介明确"不能做"的事与后果
《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》第十条列明了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得实施的行为:
- 发布虚假信息,或通过夸大宣传、误导性宣传等方式招徕服务对象;
- 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,协助他人违规办理签证、停留居留证件、护照等证件或手续;
- 泄露、出售、非法提供在中介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或个人信息;
- 超出备案范围从事中介服务;
- 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从事跨境违法犯罪活动;
- 危害国家安全、利益或扰乱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其他行为。
违反规定第七条、第八条(备案、机构条件等)的,依第十二条由移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,并通报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停业整顿;情节严重的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并通报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。违反第十条、扰乱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,依第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;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,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不足2万元的,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,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、停业整顿、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,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这些红线条,就是你判断一家中介"靠不靠谱"的底线:凡是承诺包过、代造假材料、拒绝说明备案情况的,都踩线了。
七、签约前你可以核对的清单
把上面的边界落到行动,签约前建议逐项核对:
- 看中介是否在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;
- 核对合同第一条勾选的服务项目,确认和你想要的一致;
- 确认《院校及专业确认表》里的国家、院校、专业、申请类型写清;
- 把拿录取通知书的约定日期、退费各阶段扣除比例、服务费金额这些留白项填实,不留空;
- 关注中介是否已完成2026年规定的备案;
- 自己保留一份合同,示范文本建议中介至少保存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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